Dreamer
[贴连载]曾经沧海(六)火锅与咖啡
callmebabybobo 发表于 2012-01-16 14:30:03
其实某今日无意写小说,只想在寒冷冬日联想些暖和的东西。
某这一代人,生的计划,死的随机,过程收敛。3岁时,父母开始操心18岁;10岁时,父母开始考虑娶媳妇买房子;18岁时,父母担心自己面见马克思之后子女怎么办。总之,都是唯恐落后的一生,极尽操心的百年计划。某绝不是天资聪颖的绝顶神童,只不过是万千家教极严的中国小孩之一。所以,在臭水沟里找泥鳅,在门前的路上熏腊肉、剁辣椒、踩煤球这些事情都干过,当然,某不是真的很擅长或者很投入,只不过看着好玩、学大人装样子。学大人做事,这是小孩子最爱的游戏之一,正因为是装,所以其乐无穷。
但某也活得计划,3岁看老也许是儒家文化里特有的东西,因为学而优则仕。小学念完是要上中学的,上完高中是必须上大学的,上完大学是应该上研究僧的。一步紧接着一步,哪一步掉链子了,就要“在竞争的大潮中落后挨打”了。仿佛比别人晚一年入学就要丢掉了城池的样子。
这些路好走,也不好走。因为某只要负责低头赶路即可,路往哪去不用某操心,某一直被教诲“按着路走,上不了初中就只能去扫厕所了!”“上不了高中就只能扫大街”“上不了大学……你看着办吧”,所以真的轮不到某操心顺着路走到哪,某只需担心不按照路走会摔到哪条沟里。可能某天资驽钝,说顺着走就真的随大溜了,不出挑也惯于这份安逸。多简单啊,什么都不用操心,只要读书就好了,读书完了干什么其实也不用某操心,因为某压根没想那么远。
直到某见识了大世界,结识了各路神仙,才在某天深夜里猛然醒悟:某,应该要有勇气;某,应该活出自己;某,应该勇敢地活出自己。
所以,不要问某:你为什么不留在大不列颠呢?某想说:大不列颠人民很闷骚,大不列颠的天气很阴郁,大不列颠的气氛很无聊,大不列颠的群众也失业,大不列颠的懒民们不欢迎某。当然,某没说最重要的原因:某没有优秀到大不列颠首相亲自挽留的地步,某不是金融、科技人,某飘过去时心怀梦想、还能找到北,没成想飘回来时天翻地覆。 是的,天翻地覆。不一定非要山崩地裂、路人皆知才叫天翻地覆,看上去一片宁静、底下洪流乱窜也是天翻地覆。 就连博客,也这么没落了。
2012, 白羊天元突破吧!
callmebabybobo 发表于 2012-01-16 14:09:49
人家刚刚回忆了自己的学生时代,回忆了一下每逢寒暑假就变身“居里夫人”的干物女状态,深深懊恼自己只是读百页书行出门路,完全没有行万里路识各种风物的自觉。结果,工作后就变得忙到飞起,为了自强自立而努力工作,挣钱神马的在CPI跟前完全没有气势。
大概2012年我的关键字首先得是“quick save”,然后才是“转型”吧!2010-2011真的是忙到飞起,尤其临近春节时,各大合作商就跟明天就要“2012”了一样轮番电话轰炸,各种邮件比霍格沃茨给HP的offer letter还要恐怖的塞进邮箱。没成想,2011年下半年形势急转啊,5个月的工作完全是以“月”为刻度在蜗牛爬,各种混乱,各种清闲,各种心慌panic。白羊座果然不能忍受一无所为、毫无新鲜、没有起伏的生活。这种空虚的情况必须要改变啦!
那么,2012 就从breakthrough 开始好了。目前这个状态实在让我抓狂到死呀。人家年纪轻轻,一颗火热的心,必须要以各种办法回复对生活的满血热爱状态~ 神马旅行、唱片、古典音乐、小哥、绘画,必须要火速走起来。这么下去,白羊座的我就要变成死火山,一团火焰死在墙灰下呀~~
微博和blog更新的越频繁,内容越与生活脱轨,那就是说,我已经完全处于闲的抓狂的状态了。貌似最近也没有对艺术的灵感和对生活的感悟了,是实践的太少了么 Orz 无力倒地ing. 闲的蛋疼神马的,真真让人不安生。
完全不能适应没有事情做的我,只好是“越累越赚钱”的命了,神马米虫、猪头生活,拜拜~ 神马寻找自我的流浪和旅程,拜拜~ 我要先去拼命工作,释放空虚的压力~ 2012走起来吧~~吧~吧~吧~吧……
【影评 金陵十三钗】任何理性分析的影评都是在毁灭这部电影
callmebabybobo 发表于 2012-01-01 01:15:11
我非专业影评人,仅是死感性派,不会因为电影故事讲的好、镜头拍的美、技术很创新、手法很娴熟就对电影主题或内容产生共鸣。好的导演技巧有助于说好一个故事,娴熟的镜头安排情节安排能给观影人带来好的观影感受。但,平心而论,现在能让我们产生除了“高兴”“大笑”“轻松”这种情绪以外其他情绪共鸣的电影,有多少呢?
从纯感性派角度来看,“金陵十三钗”像弹棉花一样始终在刺激我心理底线。所以,yes,作为热血愤青、中国人、女性,我无法忽视电影前一个半小时中的某些情节和场景。也正是这些场景,它们投影在我情绪上的影响,完全遮盖住了“妓女舍身救处女”这个情节安排。我totally的忽略了主流关注的宣传重点。
我看到的“金陵十三钗”,是战争中超越兽性的扭曲的人,看到的是所谓“神”和“神的洗礼”被野蛮、粗暴、残酷地践踏时的无能为力,看到的是手无寸铁的平凡人在战争机器前的恐惧,看到的是人性的矛盾,看到的是真切的人的举止反应。我甚至觉得,除了“女人还是女孩”“十三钗去解救小处女”这个载体,电影中实在有其它更值得关注的情节和细节。
经典的电影各有各的经典之处,打动人的小说各有各的G点;经典桥段可以升华整部电影,留下“瑕不掩瑜”的美名,G点刺激能让整个故事高潮迭起。不同的电影有不同的最佳受众,受奥斯卡青睐的影片基本反映一个最大也最易取悦的受众群体。
拍“金陵十三钗”这样一个电影,是个既讨好、又不讨好观影人的事情。它可以轻易的唤起中国人的民族情绪,这件事无需太多技巧,仅仅真实的摆出来就可以唤起一种血性和愤怒。这种民族内在的共鸣足以让我这样的观众彻底忽略故事好坏、逻辑硬伤等问题。但“金陵十三钗”也非常真实的显示出中国式民族情感和美国式价值观念的鸿沟,John问的那个问题非常有代表性,“神不是说人人生而平等吗?那这些女人和女孩之间有什么不同?”虽然John看似接受了玉墨的逻辑,接受了George的转变,但不代表欧美观众会认同。我无法解释原因,但这是让欧美观众认同《辛德勒的名单》却不认同《金陵十三钗》的一个现实问题。面对南京大屠杀这个主题,我不需要电影就能自然而然的产生情绪共鸣;面对犹太人遭受的屠杀,我即使看了很多历史资料,我也很难产生类似的情绪。Maybe this is the problem : I'm not used to it. I have not been educated to think that way, feel that way.
我是个肤浅的观众,有时候我去影院花钱是为了深思,有时候我是为了猎奇,有时候我是为了释放压力,有时候我是为了获得阳光灿烂傻二愣,有时候我不抱任何目的。当我有目的的时候,我往往得不到期望的感受;当我不报任何目的的时候,我常常因此关注了更多电影本身的东西,感受到电影自身的情绪。比起电影技巧,电影与观众之间的直接沟通更加重要。
这一次,我选择忽略了很多死理性派的影评分析,认同了一些电影有硬伤的评论,也不赞同一些观点。其中一个就是女学生作为天主教教会学校的学生,不应该选择跳楼自杀,情节这么安排不符合一般常识。我不由得天真的笑了。生活原本已经荒谬,战争中何来“正常”:所谓的“educated gentleman”就是《辛德勒的名单》中爱上犹太人的德国军官和《金陵十三钗》里唱日本童谣的治安官。他们身上偶尔闪现的人性是仅仅对他们自己的,是残破的,是已经扭曲的,是极其矛盾的,是居于非人性之下的。我们非常明白他们的“不符合常规”:他们明明是受过教育的人,但是却做出了惨无人道的事情,他们明明还有人类的举止,却做出了恶魔的行为。 与此相比,女学生们的做法也许违背宗教教义,但绝对没有违背人的本性和本能:面对生不如死的结局,她们选择去死实在是最正常不过。在战争的非常规情况下,什么事情看来都是有存在的可能的。因而,无所谓违背教义与否的问题。如果女学生们为了教义便应该英勇面对次日的折磨,那么妓女们早该争抢着上去伺候日本军人,因为这是妓女们的本行。但是,张导将女学生和妓女都还原了人的本色:妓女和女学生面对的是同样的暴行,有这同样的恐惧,她们有着本能的正常反应。 所幸张导没有过多的渲染妓女们的勇气,没有刻意多给妓女们英勇的镜头,没有破坏这些真实的、恰到好处的感觉。作为导演,他要做的已经足够,剩下的应当留给观众:一切评论留给他人,自己不要评价。
唯一一处遗憾,玉墨和John之间的床戏非常的好莱坞,也有点突兀,我实在无法瞬时间从悲愤mode转为sex mode。
不感性会死星人的我,看完电影后实在疲惫至极,情绪上的大起大落让我今晚吃的刀削面和咖啡全部消耗掉了。这部电影也许不会成就经典,也很可能不叫好也不叫座,完全有可能连奥斯卡最佳外语提名都提不上,我也绝对不会再看第二遍,我仍然建议友人亲自去看看这部电影。请忽略所有的影评,亲自感受。
喜剧不是冲刺,喜剧是马拉松 [读书记]
callmebabybobo 发表于 2011-12-14 14:23:13
黄西写东西乍看上去很流水账,越往后看越有意思。黄西写小时候在东北的生活我没有太多共鸣,但也觉得真实。我听东北来的同学说过他们那儿的事情,我还一度认为在东北的普通人也可能是黑社会老大。
我喜欢这本书,多半是因为黄西写的真实,人名也许是虚构的,但故事是真的。可能还因为黄西写了很多内心戏,但又不像别人搞的那么一本正经,写的很平常、很风轻云淡,好像多大的挫折、尴尬都没什么大事,很轻松的写了很多事情。所以我读着就很轻松,觉得“阿,我也这么觉得过,看来人都是一样的阿!”。这么一想,马上就没压力了。
好多有过旅居、留学经历的人,因为感受到文化差异(or culture shock),习惯比较中国和发达国家的差距,对中国的负面新闻也比较敏感,写出来的东西不是散文就是议论文,很少有人写记叙文。我看了黄西的自传后也想了很久,为什么我喜欢他的书,不太想看刘瑜的书? 因为刘瑜的书只是印证我的想法和感受,和我自己没有什么不同,我已经知道了,但不想知道更多。当一个人知道一些事情,但是什么都改变不了的时候,这种议论就只是发牢骚了。
某种程度上黄西的书去掉了出国留学、留洋、在海外工作的人的光环。不管怎么说,大家对出国的人还是有很多假设性的想法。虽然有很多花钱很大方,可以经常去旅游、下馆子、买奢侈品的人,但还是有很多很普通的人,要靠自己的努力去挣钱,然后也不怎么花钱。到目前为止,好像出国的中国人基本是三种,出国花钱,出国挣高尚的大钱,出国当教授。黄西在中国人里很另类,他做了一件很美国的事情。而且他身上有种很特别的幽默感,能让人没有丝毫压力,就像他自己学到的一句美国话“鸭子都在水面下拼命努力”,表面特别平静,也没把自己当回事 。他的传记完全可以按另一种方式改写,如何考上大学,如何上中科院,如何出国,就像大多数念书研究搞学术的文章,了解美国社会只是边边角角的事情。最可能的理解是,黄西很淡定的展现出了出国留学、科研、工作应有的情况,在中国和在美国都是生活,只不过在美国生活需要花更多时间、付出比较多的努力才能融入当地文化。
我对有些事情很疑惑。一方面社会很浮躁,做什么事情都想走捷径,似乎已经不崇尚一点一滴的积累;另一方面很多事情很迟钝,总是重复的做,但这件事早就可以简化或者升级。我想特别分享他说的一句话,“喜剧不是冲刺,喜剧是马拉松“。习惯了考试前冲刺复习的国人可能不适应这种长期的付出,所以容易在大事临头的时候打破工作和生活的平衡。在付出个人努力时,还是要长期的坚持“在水面下滑水”。
我,睡了81个人的沙发 [读书记而已]
callmebabybobo 发表于 2011-12-13 19:27:47
花1个小时把连美恩的《我,睡了81个人的沙发》看完了。读之前心里还在想“这种书,上网浏览就好了啊,买回家是浪费钱嘛”。因为我潜意识里总是把“流浪”“游历”这种书归类为“不值得买”的类别,所以这次买连美恩的书是我破天荒的举动。
不出所料咯,书看的很快,1个小时过后我开始看第二遍,因为读一遍不过瘾!可能很多人写游历、流浪的经历时,刚开始还很精彩,但是写到后面就有点乏力了。再加上看别人的流浪经历(也可以说是背包客啦)可以算是Fetish的一种了,就好像自己变成写书的人,去走过很多国家,去经历很多好玩有趣惊险的事情,所以会很想读出那种新鲜感。
这本书真的很薄,文字也很简单,可能爸爸妈妈叔叔阿姨们会说:这有什么?完全是浪费钱,而且也没有什么价值。但这就是年轻人,我们因为年轻,因为还没有遇到很多事情,因为没有见过很多人,没有遇到很多挫折障碍,所以每天会有各种想法、灵感,有很多冲劲,有很多事情想做,很强烈的想要做自己。所以年轻人会与这本书有共鸣。
能让这本书显得很特别的还有一个原因,连美恩从上路到迷茫到逐渐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再到终于找到自己存在的方式,这个过程是很多我这样的年轻人所渴望的吧。她通过一路旅程,最终找到自己,让自己和别人与众不同,最重要的是也有工作了!这完全是对我这种冲动的人的一剂强心针:看,做自己,不走规划的路可以达到更好的地方。
上路从来都不是没有缘由的,不是为了流浪而流浪。克制是让人生有魅力的魔药。美恩大概有一颗很敏感的心,又因为与所到之处贴的很近,因而有了很多很多感触和想法,再加上没有老板、没有约束,所以心底最真实的想法可以很自然的转为行动,而不用任何人催促。
可能刚开始看《我》会觉得just so so,又是一个上路的小孩,但是看到连美恩找到真正的自己,有很多内心的东西出现时,会觉得读这本书真的很值得。 因为我就是个不喜欢25岁工作,28岁结婚,30岁有小孩的人,过着人人一样的生活,看着小鸟依人的女孩子会很不习惯的我。
牡丹亭外写歌人
callmebabybobo 发表于 2011-12-10 19:04:49
车子开过阜成门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从金融街一路往北,东绕西绕,就为了绕开让人脑子打结的西直门。于是看到了平日少见的四九城,平安大道一路敞亮,除了管制,平日里也算顺畅,可惜平安大道上丝毫不准停车,就苦了那些个南北走向的辅道。一条200米的路走了20分钟,每个50米一个红灯。
金融街,太平桥,武定侯,阜成门内,赵登禹,平安里西大街,新街口,积水潭。出租车的司机师傅是个老手,在小巷子、小道、大道上七拐八拐,走在渐暗的夜色里,穿梭在老北京城里。
金融街的建筑高大、富丽堂皇,再往北到太平桥、赵登禹,房子愈发的古朴、老旧,街边商铺顶着花花绿绿的LED招牌就像招揽客人的酒肆。现代的街区夹杂着古旧的老式建筑,亮丽的鹅黄、瓦红夹杂着灰墙灰砖灰瓦。绕着绕着我这厢就困了,合着中午吃的太饱,下午要眯一会儿的。再睁眼,那个沧桑的古旧北平已经不见,眼前是熟悉的高架环路,习以为常的高楼大厦。
老北京的胡同就像夜幕里的德胜门,亮着彩灯,孤孤单单,那些灰瓦灰墙的低平小宅如同百花深处的胡同和走街小贩的叫卖声一样花落散去了。
曾经沧海(五)人生是条不归路
callmebabybobo 发表于 2011-12-09 09:49:00
胡归,胡归,胡不归?
某无时无刻的不活在时代的洪流中,大概因为生来就不是红尘中的弄潮儿,某至今也没能脱离那份rootless的赶脚。脚下踩的是坚实的泥土么?某时常恍惚的这么想。学校围墙外的新疆小馆子、包子铺、面馆里都是嘈杂的人声,某低下头,默默地扒拉着碗里的饭粒。这是个大都市,透着土味、扬着沙尘的大都市,人们的衣着打扮俨然显出了阶级的层次。某不属于这儿,这儿也不属于某。某感觉像希腊神话故事里的大力士,离开了故乡的土、故乡的地、故乡的山水,就浑身虚软,所有的勇气、力气都被抽空了。脚跟着地,脚掌,脚尖离地,和在故乡一样的走法,却少了那份坚实感,走着走着就要摔倒一般。
自我矛盾,不归属,飘着,分裂,热情,冷漠,丰富,贫瘠,这些纠缠的、内心的、极其隐秘的情绪像藤蔓一样,绕在某身上多年。从前,是忧郁少年们的自作多情;如今,仿佛成了骨髓里的真实。洗脸时,看着盆里的水,某几乎要顾影自怜:多么傻二愣文艺自多的小年轻啊,一穷二白的还要做思想家,难道你不知道现在要呼吸口新鲜无毒空气也是要资本的么?
真是越活越回去。某打从心里嗤笑那个说“经济是曲折而向上”的人。某小时候能在阳台上抓到蜻蜓、萤火虫,能在家边的小水沟里捞到蝌蚪,能在房前的草地上打滚,能吃着当天早上采摘、还带着晨露珠子的蔬菜。钱是不多,得到的物质有限,但都是真实的、简单地、显而易见的。某想要的很少,因为很多都是富足的。
某在高中的课堂里和朋友们打闹的时候,心里希望的就是将来做个白领。那会儿白领是个特别新潮的词,是生活更富足、美好的象征。某一脚跨进大学校门的时候,懵懵懂懂,和大都市的学生完全不同,心里想的、嘴里吃的,尽是些小城市人特有的、有满足感的东西。一路懵懂,一路挥霍,一路青春的碎片,年少无忧愁,年少无忧愁阿。挥洒着大把大把的青春,肆无忌惮的放声大笑,一切都珍贵,一切都微不足道,一切都无所谓,一切都可有可无。
管它现实,管它温室,管它残酷。
等某飞越重洋,怀揣梦想,回到尘土飞扬的愈发厉害的大都市时,看到了一个极其骨感的虚幻都市。某落地了,真实地让人郁闷纠结。飞过大西洋时怦怦跳着、不安份的心,在飞机落地的一瞬间,跳得迟疑了。从此飞扬的是现实,飞扬的是尘土,飞扬的是雾霾,某的心与之成反比。
某想念故乡的温暖,故乡的熟悉,故乡的温存。某和故乡的那个自己有什么不同么?这个繁华的、五光十色的大都市,时时刻刻带给某一种幻觉;漂亮的使馆,光鲜的购物中心,fancy的餐馆,谈吐小资的男女,街边的绚丽、楼后的灰暗,无时无刻的提醒着某,这个城市是两面的、甚至是多面的。大都市迎合你,满足你,但始终若即若离,它花枝招展,它有清新脱俗,它俗不可耐,它经常变幻着面孔,它只让你看到,你心里想见的那个它。某看到了诗意,看到了残酷,看到了丰满,看到了骨瘦如柴。
某不自觉地想到了吃,吃吃吃,就是个吃货,就知道吃。
是的,骨感的腰包,骨感的生活,丰满的胃。某总结了一下,这就是某在大都市的生活。理想就像不得志的小妾,既不能做大的,就连当小的也当不安生,时常要被关柴房。某花着比小时候父母多多的钱,买来几绺故乡田边就能吃到的绿色蔬菜。其实吃、用、度都让某觉得不如故乡舒坦。
也许,某除了活着,还在追寻些别的,比如真的活过。
为了一条活过的不归路。
曾经沧海 (四) 重温旧梦
callmebabybobo 发表于 2011-11-11 08:34:35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有多少路可堪回首?
少年强说愁滋味的年纪说这些话、唱这些歌,是真的不懂词中的纠结。某少年时当真是个人来疯,人来了疯,人走了疯,看人笑也疯,看人哭也疯。疯疯癫癫终日不知忧伤。可是某心中也知道,没有忧愁的日子还有青春荷尔蒙在作祟。三月烟雨四月春,五月初阳六月晒,七月八月日头毒,九月灿烂十月烤,十一月往后就是越来越阴沉、越来越湿冷的冬天。若是没有一颗火辣辣的心,一种非疯即癫的活跃境界,某也没法那么顽强的一路爬到帝都吧。
可惜,苍天似乎非要让某知道,当年“上帝都看雪景”的憧憬是有多么幼稚,现在便让某、某的朋友、某的同学齐齐的往魔都去了。
某不知道从何时起,普通少年不再是不同少年,直接跃过了文艺青年,变成了2B青年,并且在这条无望的路上义无反顾的走到了底。某的2B大概从小就有端倪,至少,某十分的死鸭子嘴硬。有时候看看镜子,镜子里分明一个春光明媚的好少年,可某却觉得,自己大概丑得不可方物,不然为什么心中一阵阵的寂寞孤独与惆怅呢?某总是为了心中的一个梦,一个肥皂泡,轰轰烈烈的追着赶着捧着护着,一心的想要高高的漂浮在上,能看见这光怪陆离的人间。某甚至时不时会想,也许,人活着真的就是为了死去,死去也许就是终极的诱惑和谜团,不然,泰戈尔为什么要写下“让死美如秋叶”这样的诗句呢?也许,2B的活着,是一种旁人不懂的绚烂;普通的死去,是旁人求而不得的文艺。
翻山越岭,漂洋过海,人生的第二十二个年头,某跨过了欧亚大陆,带着颗自由的心、沉重的肉身,纵身投入纸醉金迷的世界。春雨,夏花,秋叶,冬雪,一年四季的变换快的像梦一样。某心中那个空洞的地方,却越来越深,越来越冷,果然是2B的小太阳变成了白矮星,然后要大宇宙坍塌了么?某在灿烂了二十年后,就要倦倦的归巢了么?
2B的世界别人不懂,而每个人心中也都一定有座2B山,想要那么放肆的、不顾忌的活一次,但只有2B的人能够直面骨感的人生,能够彪悍的2B。
梦中花落知多少,有情人来有情去,回首的日子不再有。
